关于大型车辆交通运输安全工作的建议
近年来,新区以“保障民生、服务发展”为宗旨,以实现“对外畅通、对内优化”为目标,创新思路、攻坚克难,重点解决制约新区大型车辆交通运输安全工作的瓶颈难题,加大对货运企业的监管力度,大型车辆交通事故率逐年下降,新区道路基础设施、公共交通服务以及行业管理改革创新取得了新突破,为全区社会经济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新区大型车辆交通运输安全工作也存在的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运输企业许可门槛低,货运企业数量多、规模小、车辆挂靠多,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二是从业人员安全意识不强,安全教育培训流于形式,安全制度难以落实,违章违规的现象仍然比较突出。三是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造成部分道路交通拥堵严重,影响和制约城市发展。四是涉及监管部门多,对无解释的条文理解不一,导致交通、交警、安监、综合执法、镇街(管区)等监管部门执法标准不统一,监管尺度难以把握。
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特提出如下意见建议:
一、加强宣传,创新安全教育机制。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的素质是大型车辆交通运输安全的基础,抓好人的教育是关键。要建立由政府主导、企业参与的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加大对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的安全技能培训,使其掌握必备的专业知识,熟知所承载货物的危险特性和安全注意事项,并定期组织其参加业务考试和实战演习,有效提升驾驶员和押运员的应急处置能力。要建立和完善驾驶员安全教育管理信息档案,准确连续记录个人的思想、身体、技术等方面动态情况,并根据实际提出具体的使用建议,做到“关口”前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为道路运输安全提供可靠保障。要定期组织对全区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进行毒品、心理等方面的专业测试,加大对酒驾、毒驾以及疲劳驾驶等方面的查处力度,进一步提高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严格制度,形成联合执法合力。交通安全存在涉及行业部门多、执法主体重迭的现象,要进一步完善交通安全综合管理领导体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交通运输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监管部门的主体责任。要提高货运企业的准入门槛,特别是要严格大型车辆驾驶人员的准驾条件,制定完善相关政策措施,限制发展“小弱散”货运企业。要推进道路运输行业协会建设,通过协会的力量进一步整顿道路运输市场,研究出台新区货运行业规范,引导企业提高车辆安全配置标准,如加装主动巡航、偏航预警、疲劳驾驶检测、自动刹车等主动安全装置,对危险品运输车辆加装统一的醒目标志,与普货车辆进行区分。建议由安监部门牵头制定各行业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标准,进一步统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部门的执法标准,以镇街(管区)为单位,定期组织对货运企业进行联合执法、共同查处,统一制度、档案、台帐等文本要求,实现信息共享。
三、科学规划,统筹道路空间布局。坚持高起点、高标准,超前做好新区道路交通运输规划设计。要结合新区发展定位,统筹海港、铁路、道路的功能、空间布局以及建设时序等,通过税收和财政支持,合理配置场站、维修以及停车场等配套设施,对现有的前湾港物流园进行升级改造。要抓好货运企业的总体发展规划,建设2—3家现代大型物流城,合理配置货物资源,分类分区装卸存放,整体规划,统一调度,降低运输成本,提高企业质量和效益。要加快推进立体交通的规划建设,科学合理布局立体交通枢纽,缓解中心区域交通压力,满足城市快速发展需要,提升新区城市形象。
四、消除隐患,完善交通基础设施。要因地制宜、因路施策,通过合理规划大型货运车辆行驶路线,加装硬隔离、强行降速设施,增加监控、信号灯数量,严厉打击超载车辆等措施,最大限度地消除交通安全隐患。要强化问题导向,聚焦薄弱环节和重点路段,对前湾港至王台镇、董家口、西外环等重点路段实施客货分离,在学校、村庄等重点路段增设安全设施和道路交通标识,并禁止大型货运车辆通行,全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要完善道路基础设施,及时修复、完善路面监控装置,探索采用高科技手段替代夜间路面监控灯光辅助装置,消除驾驶员通行时短暂致盲隐患。
五、加大投入,提升信息技术手段。要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建立和完善交通执法管理系统、应急救援指挥系统、乡镇交管站监控平台以及智能交通管理系统于一体的综合管理信息平台,为货运车辆提供交通信息查询和货源信息查询服务,实现对货运车辆的智能调度管理。要实现交通、交警、安监、综合执法等部门的管理平台信息共享,对道路运输驾驶员和车辆建立“黑名单”制度,利用道路货运企业安全监管平台实现综合管理,控制外地车和严重违章车辆进入新区经营;同时要利用微信公众号、手机App等加大对“黑名单”制度的宣传力度,坚决淘汰严重失信、安全生产不达标、管理混乱或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企业,做到从严从重执法,引发社会共鸣,实现良好的社会效应。